對於很多想要生二胎的家庭來說在爲寶寶準備好了一切之後肯定要涉及到社會撫養費的繳納,因爲生育二胎有些情況下是對社會繳納一定的補償的,但是各地的撫養費標準都不同,那麼蘇州社會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呢?一起和小編來看一下吧。
一、蘇州社會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因地而異,差異很大。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如下:
(一)徵收標準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滿生育間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條件未經審批生育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徵收。
2、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二至三倍徵收。
3、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四至六倍徵收。
4、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從重徵收。
5、婚外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徵收。非法收養子女的,比照上述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徵收標準測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慮到統計部門提供確切統計數據的時間,上年收入以統計部門公佈數據爲標準(如2010年執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爲標準)。
2、統計數據來源。根據統計職能劃分,農民人均純收入由縣統計局提供,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南平市統計局提供。
3、徵收標準執行。當事人年收入低於統計標準的,按統計標準徵收;高於統計標準的,可以以當事人雙方有據可依的實際年純收入倍數徵收。
4、流動人口徵收標準。無論是本縣鄉鎮之間流動的當事人,還是外縣流入本縣的當事人,根據其身份,均按本縣對應標準徵收。
5、關於年度徵收標準。每年元月1日前由縣統計局和縣人口計生局公佈上年人均收入標準,元月1日起執行新年度標準。
二、各地的標準如下
1、上海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生育第二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
(1)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
(2)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徵收。
2、廣東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三條: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1)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爲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爲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2)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爲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爲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3、北京
《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五條:根據不同情節,社會撫養費按照下列標準徵收。
(1)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徵收;
(2)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3)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徵收;
(4)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當事人,女方生育時不滿28週歲或者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徵收。
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高於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爲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徵收。
因爲個體差異較大的關係,所以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標準都不一樣,而且如果是提前生育的,那麼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就是按照雙方的年收入的百分之六十或者是一倍進行徵收,再就是多生育的,標準是按夫妻雙方的年收入總額的二或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