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想撫養孩子可以爭取嗎?

女方出軌想撫養孩子可以爭取嗎?

女方出軌想撫養孩子可以爭取嗎?

可以爭取。法院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綜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齡、與父母的感情、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慮,作出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判決。錄音錄像、聊天記錄、證人都可以作爲一方出軌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如果撫養權判給了對方,只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撫養權的歸屬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繼父母的對繼子女的撫養權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子女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爲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

綜合上面所說的,不管夫妻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都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誰都沒有權利阻止,但是法院在判撫養權歸屬的時候一般會結合很多的因素來進行考慮,對於有過錯的一方一般勝訴的機會要小一些,但是可以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是可以更好的撫養孩子,那麼還是有勝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