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要如何起訴不給撫養費?

應該要如何起訴不給撫養費?

一、應該要如何起訴不給撫養費?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自己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

二、撫養費支付的標準是怎麼樣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三、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透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爲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費是由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來進行支付,但對於當事人拒絕支付那麼是可以選擇走訴訟的程序來進行解決,一般在起訴時就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還有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