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前夫撫養費怎麼辦理?

起訴前夫撫養費怎麼辦理?

一、起訴前夫撫養費怎麼辦理?

(一)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二)交到沒有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三)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四)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起訴撫養費的程序即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具體訴訟程序如下:

(一)起訴: 寫好起訴狀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7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三)審理前的準備:

1、審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證據的範圍)

(4)當事人的追加。

(四)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後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佈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起訴撫養費需要材料

(一)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複印件;

(二)離婚協議書以及複印件;

(三)離婚證及其複印件;

(四)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五)預交案件受理費。

如果要不按照500一月的標準,那還要提供他的工資收入證明。

三、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帳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爲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費主要包含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孩子在成年之前都是需要父母雙方的扶持和關愛的,不能因爲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就推卸責任,孩子在未成年的時間段中需要儘可能接受正常、健康的價值觀和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