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變更撫養關係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打變更撫養關係官司要提供:

打變更撫養關係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1、經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2、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複印件;

3、原撫養關係的證據材料,如戶口簿、民政局的自願離婚協議書或法律文書如離婚判決、調解書等;

4、請求改變撫養關係的理由及其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變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