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作爲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父母作爲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孩子作爲國家的未來,少年強則中國強,少年智則中國智。只有讓孩子在孩童時代得到自己父母的愛,才能夠健康的成長。而父母作爲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去知悉。

父母作爲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7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而產生的,除非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係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

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並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剝奪,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監護權。

根據法律的規定,父母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沒有權利放棄自己對孩子的監護權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九條 【遺囑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透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第三十條 【協議確定監護人】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父母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其除了在法定事由的情況喪失監護權,在其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監護權它不同於撫養權,撫養權可以放棄,但是監護權是不能隨便放棄的。監護權的喪失也是由法定事由在法院的判決之下喪失的。如果大家還想知道更多知識,可以致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