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撫養費的期限有多長?

支付撫養費的期限有多長?

一、支付撫養費的期限有多長

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一) 原則期限: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爲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二) 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爲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纔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症,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爲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二、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嗎?父母離婚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首先,離婚給孩子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責任。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其次,離婚後給孩子撫養費的數額是可以變更的。這是因爲,在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給付的問題上,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實際需要;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而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承擔能力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都是在不斷變化的,因此導致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也是不斷變化的。所以婚姻法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後,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父母離婚可以不給孩子撫養費,但這是有條件的。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況下無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此時強迫父母繼續支付孩子撫養費,則從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說不通的。但是,父母不給孩子撫養費不是無條件的,不然很多父母就可以肆意逃避撫養義務,因此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有條件的,父母離婚可以不給撫養費,但必須符合條件。

分析了上文之後,我們發現在一般情況下,父母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只需要到子女18週歲成年爲止。不過,現在可能有特殊情況的存在,這個時候雖然子女也已經成年,但是父母也還具有撫養能力的,這樣的情況下就還需要繼續對成年子女履行撫養義務,也就是還要繼續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