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家庭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

二者區別如下:
1.發生時間不同。夫妻共同財產必須是發生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而家庭共同財產不是從締結家庭關係時發生,而是在家庭成員有了財產並願意成立家庭共同財產的約定生效時發生。
2.來源不同。家庭共同財產的來源是由家庭成員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構成,財產的範圍以約定爲準,而夫妻共同財產基本是夫妻雙方各自所得,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全部從法定。
3.財產約定方式不同。家庭共同財產的約定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還可以由默示的行爲表現出來。而夫妻對共同財產的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何區分家庭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