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受贈的財產如果贈與人指出特定受贈人的,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贈與方沒有指定受贈人,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所以爲了避免離婚時因爲此類財產分割出現糾紛,建議在接受贈與時,讓贈與人明確表示,贈與的東西只贈與給特定一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