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婚後動遷女方有份嗎?

婚前房子婚後動遷女方有份嗎?
律師解析:婚前房子婚後動遷女方沒有份。房子是婚前的自然是男方的婚前財產,因爲婚前房產動遷獲得的賠償也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一方個人財產,女方不享有所有權男方婚前房產婚後拆遷的,搬遷、安置以及對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款,是爲了彌補家庭成員產生的必要花費,應當認定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收益,離婚時依法分割,但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一般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