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離婚彩禮的分割

農村離婚彩禮的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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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農村離婚財產彩禮怎麼分割的呢

結婚後彩禮歸誰,是需要男方給付女方家裏一定數額的彩禮的新婚姻法彩禮規定內容在很多農村地區,男女雙方當事人要結婚的話。1,無特殊約定,彩禮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纔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這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是受到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調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