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婚前個人首付的房子歸誰所有

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該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據婚後還貸方式不同可以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1、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這種情況下通常先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該不動產產權歸屬於登記一方,還沒有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2、首付款支付方以個人財產還貸。婚姻存續期間無論夫妻雙方實行共同財產制還是約定財產製,法律規定的或者約定的個人財產都屬於個人支配的範圍,這種情況下首付款支付方以此還貸的,該房屋產權當然歸屬於首付款支付方個人所有。
3、夫妻雙方實行共同財產制,首付款支付方以個人工資還貸。這種情況下即便首付款支付方是用自己的工資還貸,其效果仍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產權說明如上。
4、夫妻雙方實行分別財產制,首付款支付方以個人工資還貸。夫妻雙方可以訂立協議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這種情況下首付款支付方以其個人工資還貸的,該房屋產權當然歸屬於首付款支付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離婚時,婚前個人首付的房子歸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