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應該怎樣做

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應該怎樣做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後,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先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還是想要變更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爲一方確實不適合撫養孩子,或者孩子自己願意跟隨另一方的,會准予變更。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