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不支付撫養費的約定是否有效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只要夫妻雙方願意,一方不支付撫養費是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約定的那就有效。但是如果情勢發生變更,小孩的撫養費用增加等,撫養小孩的一方或者小孩均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協議不支付撫養費的約定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