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債務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是什麼

在我國,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要把夫妻雙方的婚內債務認定爲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首先第一點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只有一方簽字但另一方在事後表示追認;其次第二點是該筆債務由一方簽字但所借款項被用於雙方共同生活,債權人也可以主張這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內債務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