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求婚姻無效的人是婚姻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利害人包括:(一)以重婚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