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材料:身體條件證明、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駕駛證、照片、人民幣。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還需要暫住證。辦理程序:持上述材料,在駕駛證有效期到期前90天內,到駕駛證轄區車管所,領表、填表、交表,然後就是等待。一般立等可取。特別說明:有違法未處理的,不予換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