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屬的範圍

親屬的範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爲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爲家庭成員。

近親屬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