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會去調查幾個子女嗎

看具體情況定。一般情況下,公證處不會主動調查,除非認爲有疑點、有矛盾、有爭議或其他不符合公證程序的,才主動調查覈實。當然,當事人對自己提供的材料合法真實性是要承擔責任的。
申請繼承公證應交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一、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
二、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原戶口簿或國內註銷戶口證明;身份證(若有)。
2、所有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繼承人爲第二順序的還應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戶口證明(死亡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區的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繼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應提供已故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戶口證明(證件要求如3)。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一、結婚證;
二、如離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或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三、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
四、如未再婚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及以前婚姻狀況終止的證明。

公證處會去調查幾個子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