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入戶需要什麼

入戶申請流程:
1、【申請受理】申請人有自有房產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產),可向自有產權居所所在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出申請;無自有房產的,可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出申請。
2、【資格審覈】經現場審覈,申請資料齊全且符合入戶條件的,當場發放《東莞市人才入戶卡》。不能當場作出審覈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原因,並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定審覈結果。
3、【人事關係(檔案)轉移辦理】獲得入戶資格的申請人,需要轉移人事關係(檔案)的,可向人力資源部門申請辦理人事關係(檔案)轉移。
4、【戶口遷移】申請人可在6個月內,持《東莞市人才入戶卡》和入戶材料到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視窗(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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