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定是精神疾病,可以向法院申請確認婚姻無效。但根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情形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顯然隱瞞精神病的行爲不再此列,不能要求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