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的家庭親屬關係是無法脫離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血緣關係,不因任何情況而改變。解除父母子女關係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因爲該協議當中關於解除父母子女關係的內容不合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