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夫妻都有承租的權利

夫妻都有承租的權利: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爲本單位職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4.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哪些情況下夫妻都有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