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認定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有:(一)一般離婚案件中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有:1、轉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二)惡意負債的情形一般有:1、製作虛假的欠條;2、虛報開支;3、在法院打虛假債務官司;4、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