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注意事項

在我國離婚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則可以透過訂立協議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協議離婚是很方便的,但也有隱患。
協議離婚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分割要細化。對於夫妻財產分割方面,要對財產進行細化,具體到哪些財產,如何分割。忌使用一些較籠統的語言,例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另外,對於夫妻財產分割還應注意的事項有: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2、離婚協議書中的子女撫養要具體。對子女撫養的問題,首先要明確由哪方撫養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比較有利。針對孩子的撫養費問題經常會發生爭執。因此,在約定孩子撫養費、探視權等問題上,要有詳細的數額規定及時間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