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費誰出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費誰出

一、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費誰出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由鑑定人先墊付,責任方最後承擔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如果與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鑑定後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二、怎樣確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

1、對於損傷可能導致併發症和後遺症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損害、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併發症影響鑑定結論的,在併發症和後遺症沒有確定之前,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鑑定的等級低於實際的等級,對傷者不利。

2、對於損傷不可能導致併發症和後遺症的,有些人認爲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應在治療終結即出院後馬上進行,因爲有些疾病隨着時間推移,會導致傷殘級別降低,甚至達不到傷殘級別了,這是不對的,評殘主要看的是你恢復的情況還有醫治醫院的病歷等材料,與恢復時間無關。

3、對需要做第二次手術的傷者,第二次手術結束也就是體內沒有鋼板或者鋼針纔算是治療完全結束,應該在第二次手術結束之後進行評殘,否則沒有評殘資格。

交通事故傷殘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爲準。根據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損傷進行定級。交通事故傷殘做傷殘鑑定一般要治療終結或出院後半年,否則鑑定機構不給做。既可以起訴後由法院指定鑑定機構,也可以訴前委託律師事務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