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書誰保留的?

交通事故鑑定書誰保留的?

一、交通事故鑑定書誰保留的?

交通事故鑑定書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保留。根據法律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交管部門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並在收到檢驗報告、鑑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檢驗報告、鑑定意見覆印件送達當事人。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劃分事故責任大小、民事賠償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重要依據。

2、無論從證據的形式還是證據的實質來看,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更接近於鑑定意見,而且將交通事故認定書界定爲鑑定意見更有利於對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處理。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由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進行保管,因爲交通事故到法院進行起訴時,此時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爲認定事故以及事故責任的一個很重要的證據,法院會詢問雙方當事人,再借助於其他證據,綜合認定。

二、交通事故責任同等責任怎麼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雙方都有過錯,交警通常按雙方責任五五開處理處理。雙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的話,並不一定是對半賠償。

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的: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

2、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方損失的40%由對方賠償,另60%由自己承擔。而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擔。如果雙方誰沒有保險的,就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賠償。

由此可知,只有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擔50%的責任。另外關於交強險的賠償限額也應該瞭解一下,交強險賠償項目及限額爲:對方財產2000元,對方醫療費用1萬元,對方死亡殘疾、誤工費、護理費等限額11萬。

交通事故的責任鑑定書應該由公安機關保留,交通事故中被認定爲同種責任,並不是對半賠償。若事故雙方都是機動車,由各自的強險賠償地方,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擔一半,對方承擔一半。若是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認定爲同等責任時,機動車一方承擔60%,行人一方承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