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爲什麼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所謂交通事故是指參與道路交通活動的各種汽車和非汽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和條例的行爲,過失造成人、畜傷亡和車物財產損失的交通事件,稱爲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就會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對於保險車輛就會涉及到保險賠付,有些還會涉及刑事或民事訴訟。因此,對汽車交通事故進行科學公正的鑑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般來說,汽車交通事故鑑定可以委託交通事故鑑定專家進行。在我國,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並出具正式檔案。
二、可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的情形
碰撞事故的發生形態;
單車事故的發生形態;
碰撞車速、制動前的車速;
碰撞地點的特殊情況(違章情況);
碰撞姿態(碰撞時的相對姿態、碰撞角度等);
碰撞發生前事故車的運動狀況與駕駛人的動作;
避免發生碰撞的可能性;
是否爲追尾或妨礙行車;
該事故確實存在嗎(是否僞造事故);
該事故是否爲故意(蓄意)的(自殺事故、他殺事故);
駕駛人是誰;因車輛故障引發的事故(使用不當、維護不當、缺陷車);
車輛發生火災的原因;
廢氣中毒死亡事故的原因;
交通信號燈狀態;
乘車人所受的衝擊;
碰撞所造成的乘車人身體運動狀況;
事故與受傷之間的因果關係;
碰撞的順序(檯球式追尾或堆積式追尾);
證言的真僞;
相反證言、相反鑑定結果真僞的判定;
引發事故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