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可以評殘嗎

司法鑑定可以評殘嗎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評殘後內固物司法鑑定解釋

工傷與司法鑑定無關。工傷評殘按國家行政法規有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初次鑑定,再次鑑定由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司法鑑定機構不具有鑑定資格,也就沒有工傷司法鑑定的解釋。如果工傷職工已經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但有治療工傷內固定件沒有取出,需要鑑定後取出的,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按舊傷復發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