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二胎罰款標準是怎樣的?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大國家政策,可是超生現象屢禁不止,罰款成爲禁止超生的一種執行方案,不管是農村還是城鎮,只要你超生了就要繳納一定的罰款,那超生二胎罰款標準是怎樣的呢?就讓我們的小編365給你介紹下吧。

超生二胎罰款標準是怎樣的?

一、超生罰款標準的定義

超生罰款標準,是指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爲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費用所依據的標準

二、超生罰款標準法律規定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爲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爲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爲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

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按前款規定處理。

三、超生中的社會撫養費如何徵收?

1、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分別以當事人生育行爲發生時上一年度當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爲計徵的基本標準。

2、已生育一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徵基本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已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加重徵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改變社會撫養費徵收範圍,不得擅自調整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不得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社會撫養費徵收指標和任務。

4、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徵收機關)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徵收機關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開展社會撫養費徵收的調查取證工作。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

綜合上述,超生二胎罰款標準不同地方所規定的額度是不一樣的,超過法律法規規定所生育的孩子都叫超生,超生的越多,所要交的社會撫養費越多,作爲國家公民的一員,我們應該積極響應國家政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