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添加曾用名

戶口本上添加曾用名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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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上怎麼添加曾用名?

戶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領取《要求更改戶口項目申請表》;
2、註明申請理由並附有關證明;
3、由(城鎮街道)居民委員會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加註意見並蓋公章;
4、交公安戶證管理機構審批、蓋章;
5、等審批下來改戶口交納15塊錢,換身份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