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戶口遷移證不遷戶口會

開了戶口遷移證不遷戶口會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好準遷證當時不遷戶口以後就不能遷戶口了嗎

  1、不是的:只要當事人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戶口就可以申請遷入;  2、但是當事人已經申請戶口遷移證的,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應該帶上過期的戶口遷移證、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  3、去戶口遷出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換領戶口遷移證(不符合戶口遷入地的政策要求的,可以在遷出地恢復常住戶口),以免因該證件過期而成爲無戶口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