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戶口遷出代辦嗎,該如何辦理?

我國古代嚴格限制人口流動,不允許出現戶口遷移的現象。改革開放後,爲了促進經濟的發展,我國實行戶籍管理政策,允許公民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在哪個城市居住,但戶口遷入或者遷出需要遵守法定流程。成都戶口遷出代辦嗎,該如何辦理?

成都戶口遷出代辦嗎,該如何辦理?

一、成都戶口遷出代辦嗎?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代辦戶口遷出:

1、當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託書、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準遷證“、錄取通知書(遷學入戶)、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購房入戶)等證件及資料;

2、由戶主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3、再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遷出戶口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領取戶口遷移證;

4、當事人再帶上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入戶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二、成都戶口遷出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取得非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

2、被大中專院校錄取

3、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需遷出戶口

辦理材料

1、遷出人員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

2、《准予遷入證明》(取得準遷證的提供)(原件);(戶口準遷證需到入戶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戶籍管理機關要求爲準。)

3、《錄取通知書》)(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4、畢業證、報到證(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代辦人居民身份證(代辦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辦理流程

1、準備材料

2、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

溫馨提示:戶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凡代辦戶籍業務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人簽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辦戶籍業務委託書》原件後,各區(市)縣公安局方可受理相關業務。

辦理地點

辦公地址: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市)縣到派出所)

聯繫方式:028-86407755

辦理不收費,當場辦理。

滿足戶口遷出但又無時間自己親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可以讓代理機構代辦。這也就回答了“成都戶口遷出代辦嗎”這個問題。委託他人或代理機構辦理的,代理人在辦理遷出手續時需要出具穩妥書以及當地派出所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