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本地戶口遷移

廣州本地戶口遷移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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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下廣州本地戶口遷移的詳情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直接在戶口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一)因結婚需將戶口遷到配偶戶口所在地的;(二)因住房調整(包括合法購買、饋贈、自建房屋及單位分房的),需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的;(三)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將戶口遷入親屬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四)因離婚、本市房屋變賣、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
  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凡符合條件需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除提供入戶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外,還需根據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戶主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屬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則需提供原件)、(屬“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原件)。
  (二)因住房調整要求入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屬駐穗辦戶口遷入房改房的,需提供市公安局核發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屬單位集體戶口遷出的,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三)因離婚、變賣房屋、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遷入地業主的合法房產證明、入戶人的《離婚證》或房屋變賣、被屋主收回的相關證明,戶主及業主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遷入地區公安分局中心、戶主及業主同意遷入證明。以上爲廣州本地戶口遷移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