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轉到武漢需要什麼材料?

一、外地戶口轉到武漢需要什麼材料?

外地戶口轉到武漢需要什麼材料?

外地戶口轉到武漢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複印件、工作證明、結婚證、房產證等。帶上這些材料後就去遷入地和所在地辦理準遷證;弄好之後再去遷入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的嵌入,拿好新的戶口本和開具的戶口變動單;拿好戶口變動單去所在社區居委做好登記就可以了。

二、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情形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外地戶口轉到武漢申請入戶,屬於比較典型的戶口遷移行爲。戶口遷移需要用到的材料與相關的流程每個城市都有不同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戶口遷移所需要的各項材料都需要保證全面性,準確性以及真實性,否則遷入地的派出所有權不受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