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戶口的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一、轉戶口的流程

轉戶口的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1、首先要到目的地戶口管轄的派出所開具准許遷移證明,隨身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有時候還需要攜帶房產證和結婚證。

2、拿到準遷證之後,回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出具遷移變動單,然後再到本地派出所劃出戶口。

3、然後到目的地戶口管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成功,拉一本新的戶口本出來。

4、最後到該地管轄的社區居委會登記入冊。

二、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就是遷入地同意遷入、遷出地同意遷出就可以,最麻煩的就是中間需要的材料,除了居民的基本個人資訊,身份證、戶口本等等,還需要辦理因爲什麼辦理戶口遷移的證明材料,例如婚遷轉戶口就需要結婚證、上學轉戶口需要錄取通知書等等,準備好需要的這些證明材料,這樣辦理起來更加省事省力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