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了戶口換身份證流程具體有哪些

遷了戶口換身份證流程具體有哪些

遷了戶口換身份證流程具體有哪些

遷戶口後需要在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新的戶口本,持新戶口本辦理身份證換證。要求在派出所拍攝身份證件照,錄入指紋,交納工本費2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如果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入戶時還領。

第十一條公民的常住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

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

居民辦理戶口遷移以後,可以根據戶口遷移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的。

一,市內戶口遷移。

市內戶口遷移,一般不強制要求更新身份證;同一市區內政策都是相同的,公民可以選擇立刻更新身份證,也可以選擇待有效期滿了以後再帶上戶口簿到新的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身份證。

二、跨市區甚至省份戶口遷移。

跨市區甚至省份戶口遷移,是需要在辦理戶口遷移以後立刻辦理身份證換證,因此不同市區甚至省份的政策檔案不同,爲了避免影響到公民相關政策享受,是建議儘快帶上戶口簿到戶籍部門補辦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戶口的問題需要有關的當事人諮詢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而確定自己的權益,但是問題的就解決會有不少的細節問題,因此有關的當事人需要仔細的留意,儘量減少自己辦理錯誤的發生,但是在最爲重要的程序的操作環節其實並不複雜,自己的需要學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