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遷戶口的手續以及流程的規定是什麼?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網遷戶口的手續以及流程的規定是什麼?

其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人提出由請

本人或戶主持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擬遷出戶和擬遷入戶的戶口薄及與戶口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抖,向擬遷入地戶籍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受理

派出所戶籍室受理申請材料;

第三步,審理

戶籍民警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和資訊進行審覈,符合遷移條件,且串請材科齊全的,透過。常住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調取戶口遷移人的人口資訊,採集錄入相關資訊,打印遷移證、常住人口登記表。

第四步,確認

本人或戶主確認遷移證、常住人口登記表上相關倍息,並簽字確認。

戶藉民警在遷入戶戶口簿上打印遷入人員資訊,加蓋遷入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和承辦民警章,在遷出戶戶口簿上,對已遷出人員加羞註銷童,在戶口遷移人“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載”頁內手工註明遷出時間、.遷往往址,並由承人簽章;

三、戶口網上遷移的注意事項

以下情況暫不辦理戶口”“網上遷移:

1、普通高、中等學校的在校生,服現役軍人,出國出境人員,被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人員等人員;

2、戶口遷移人遺失居民戶口簿的;

3、戶口遷移人人口倍息中登載的內容,與本人戶口薄或身份證登載資訊(身份證“住址”項目除外)不一致的;

4、戶口遷移人公民身份證號碼重號、錯號的;

5、因其他特殊原因,皙時不予辦理“網上遷移”的情形。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複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複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複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髮票或有關憑證。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在進行戶口遷移的時候方式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在辦理戶口遷移證的時候,所需要用到的材料不一樣,有的時候也需要用到失業證才能夠辦理戶口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