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戶口遷出土地承包

出嫁女戶口遷出土地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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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戶口遷出土地可以確權登記嗎?

因爲農村戶口承包土地都是以家庭戶爲單位、戶籍遷出或新生人口,個人把戶口遷出並不會影響土地確權,因爲外嫁女的父母沒有單獨立戶的兄弟都可以作爲土地確權的產權人。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爲農戶,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後,不論死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第二十七條,造成承包農戶家庭部分成員發生增減變動的,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以及農村二輪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和2014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等法律政策規定、婚嫁遷入等任何原因,其家庭土地承包關係不變,應按照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確定的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當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