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戶口上學怎麼辦?

一、非北京戶口上學怎麼辦?

非北京戶口上學怎麼辦?

非京籍在北京上小學需要監護人滿足五證的要求即可入學,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材料;憑這些證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覈,透過審覈後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即可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

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覈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覈機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爲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戶口掛靠條件有哪些?

1、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歸國留學生、引進的人才、城鎮用工人員,本單位集體戶尚未建立,不具備家庭戶立戶條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家中掛靠的;

2、常住戶口居民因工作辭退、離職或調動等原因,人事勞動關係委託人才服務中心等機構管理的,允許將其戶口由原單位集體戶內或派出所代管戶內遷入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掛靠;

3、常住戶口居民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將戶口遷入親友家中掛靠:

(1)戶口在企業集體戶內,因企業破產、倒閉、改制等原因,企業已無專人管理集體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家庭戶內的。

(2)戶口在派出所代管戶內的。

(3)戶口在人才服務中心等中介機構的。

常住居民因工作等原因進行調動,經單位的允許,可以由原單位集體戶口遷入人才服務中心進行掛靠。高校畢業生,歸國留學生,人才引進的人員,本單位集體戶口尚未建立時,可以經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到家中掛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