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本戶口本要什麼手續

自己一本戶口本要什麼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一下大家,獨立辦一本戶口本需要什麼手續?

想單獨立一本戶口本,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戶,前提是有屬於自己所有的獨立的住房,且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接收。
分戶手續大致如下:
1、持購房合同或產權證,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徵詢可否落戶?徵得同意後可要求出具準遷入證明。
2、到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的規定,申領戶口遷移證,註銷戶口。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