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戶口問題要怎麼處理?

常言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但是船翻了枕頭破了那又怎麼辦呢,就只有離婚,這離婚也不是件容易事,離婚後也依舊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存在,比如孩子的撫養問題,比如離婚後的戶口問題等等等等,本站小編在此爲您整理起訴離婚戶口的一些相關情況供您借鑑,希望可以幫到您,起到一些實實在在的作用。

起訴離婚戶口問題要怎麼處理?

一、起訴離婚後的戶口問題怎麼處理

1、遷回原籍

離婚後的戶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並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進行。關於離婚戶口遷移,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公民可以根據當地戶籍的有關規定,原戶口所在地同意遷回的,可以就回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

2、另立門戶

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

通常情況下,是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作爲條件的,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在我國,離婚方式會對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產生影響。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應地,法律也規定了不同地戶口遷移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3、再婚後再遷

離婚後再婚,需要遷移戶口的,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需要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諮詢,瞭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戶口遷入申請。一定要在提交申請的時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結婚證等。

4、不遷出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爲,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起訴離婚戶口問題的四種處理情況都在上文了,雖然說兩人離婚後女方戶口不是一定要遷出去,不過還是遷出去不留在男方處比較方便吧,離婚真不是件容易事,所以在結婚的時候一定要好好考慮清楚纔是。如還有疑問,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