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戶口非農業戶口

居民戶口非農業戶口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居民戶口家庭戶是農業還是非農業戶口

  1、兩者都不是:”居民戶口家庭戶“既可以是“農業家庭戶”,也可以是“非農業家庭戶”;  2、“居民家庭戶”:是戶籍制度改革後,不再區分“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之後的統一登記方式(居住在農村的:登記爲“農村居民戶口”;居住在城鎮的,登記爲“城鎮居民戶口”)。  一,戶口性質的分類:  1,按戶糧關係分:農業戶口、非農戶口;  2,非農戶口包括:城鎮戶口(居民戶口)、農村居民戶口、集體戶口等;  3,戶口同時分爲集體戶口、家庭戶口、軍籍戶口;  4,還可以分爲常住戶口和暫住戶口。  二,戶籍制度改革:  1,是指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爲法律依據確立的一整套戶口管理制度進行的,廣泛深入改良的一項新舉措。  2,戶籍制度,是一項基本的國家行政制度。傳統戶籍制度是與土地直接聯繫的,以家庭爲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現代戶籍制度是國家依法收集、確認、登記公民出生、死亡、親屬關係、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資訊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業、教育、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權益,以個人爲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備受關注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公佈;  5,根據各地實施意見,多地已劃定新型戶籍制度成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