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體戶口辦理護照的材料有哪些?

一、深圳集體戶口辦理護照的材料有哪些?

深圳集體戶口辦理護照的材料有哪些?

深圳集體戶口辦理護照的材料有: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國家公職人員不着制式服裝,兒童不繫紅領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處規定爲準;

2、已滿16週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週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係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二、有關護照辦理的注意事項

(一)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權限出具意見。

(二)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事業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應的上級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上述人員已經離開原單位。但是檔案仍在原單位的,應由原單位出具意見。)

(三)14週歲以上(含14週歲)的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未滿14週歲的,由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出具意見,免交單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見。監護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親屬的,須提交能證明親屬關係的證明,如派出所或者監護人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和能證明親屬關係的戶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類人員以外的申請人,檔案存放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區(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別由“中心”和區(縣)人事局或者勞動局出具意見。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等僅限爲中心存檔的本系統內部流動人員出具意見。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類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六)其他人員由北京市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見。

對於集體戶口需要辦理護照的,也是需要基於相關程序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護照的有關條件也是基於實際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