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戶口的弊端是什麼

集體戶口的弊端是什麼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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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戶口的弊端

集體戶口的戶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不算;集體戶口是在你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集體戶口不可以個人自己交納社保,居民戶口可以個人交納;人口普查時,集體戶口不算普查範圍內;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戶口,那孩子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不算學籍。

集體戶口是"雙重"管理的"戶籍"例如:"學生宿舍""工廠集體宿舍"等.是由單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體戶口是指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藉關係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單獨立戶必須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單位工作,那麼你在沒有買房沒有這個城市的戶口的話,往往會把戶口落在單位裏,這就是集體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