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所在單位證明怎麼開?

一、戶口所在單位證明怎麼開?

戶口所在單位證明怎麼開?

1、詢問:由於我國各省,甚至各地市對於戶籍證明規定不一樣。首先應諮詢當地派出的所。

2、單位申請人:申請出具戶籍資訊證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單位工作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3)需要了解被證明對象戶籍資訊的原因說明。

3、公民申請人:申請出具戶籍資訊證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需要出具戶籍資訊證明的原因說明。

此外,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委託書、委託人和受託人居民戶口簿;公民申請人爲監護人的,還應提交監護人和被監護人居民戶口簿。

此外,市民戶口簿遺失,如果確實急需戶籍證明的,警方稱可以將身份證複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記表複印件到派出的所加蓋戶籍專用章,可作爲戶籍證明使用。

二、戶籍證明的作用是什麼?

1、法定的戶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或身份證、或戶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的“戶籍證明”。

2、目前有些場合,需要戶籍證明,可以憑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不收任何手續費,可能有些派出所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一張紙)。戶籍證明僅證明某人的戶籍,因此是不另貼相片的,但有個人相片在電腦內的,在打印戶籍證明的同時,會打在證明書上。

戶籍證明的有效期

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材料一般只有一個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戶籍證明材料,建議到公安機關重新辦理近期的戶籍證明。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辦理戶口遷出或者是遷入的話,都是存在着那些證明的這個證明是需要到原來的戶籍所在地來進行開具,通常情況下是需要了解一下,各個地方開具了這個證明的一些基本的情況之後,就是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到當地來進行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