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戶口落戶規定是什麼?

一、福州市戶口落戶規定是什麼?

福州市戶口落戶規定是什麼?

福州市戶口落戶規定是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然後到所在地的派出所來完成戶口的遷移。遷移戶口,找所在公安派出所。到派出所辦戶口遷移證,要帶的資料:

1、確認申領對象持有遷入地發給的《准予遷入證明》(收原件)、

2、本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戶口遷移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1、申請

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明》(收原件)、本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2、受理

公安派出所戶籍員審覈材料,作出是否同意辦理的決定。

3、辦結

派出所辦結,現場打印《遷移證》,給予辦證。

三、戶口遷移的一些類型是什麼?

1、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

2、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覈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四、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遷戶口

遷戶口的情況如下:上大學、招工、招幹、購房、投資、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都可以遷戶口。戶口遷出本市一般要求重新辦理身份證,市內遷移不用重做。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遷出戶口的具體條件以下:

1、考取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入學時可以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若需要遷移到學校所在地落戶的,由本人或戶主持蓋有院校公章和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和《居民戶口薄》,向戶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戶口遷移證》。

2、縣市以上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動、錄用、招收的幹部、工人,以及辦理離退休人員和上述人員中符合隨遷條件的家屬,要求將戶口遷移到現工作單位、原籍的,由本人持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第二聯及《居民戶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領取《戶口遷移證》。

3、夫妻互投,由本人持《居民戶口薄》和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向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領取《戶口遷移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辦理戶口是非常的重要的,可能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所以戶口落戶的條件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想要在大城市落戶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考慮一下當地的一個落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