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戶口積分落戶的條件是什麼?

一、北京市戶口積分落戶的條件是什麼?

北京市戶口積分落戶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符合以下四項資格條件的在京外地戶籍人員可以申報北京市積分落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應爲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啓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啓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爲男60週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週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週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啓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啓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4、無刑事犯罪證明  

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爲覈實依據。

二、戶口遷移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在遷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產證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證等,能證明有合法住所的證件。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幹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爲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3、引進人才

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

4、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夫妻投靠入戶,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近親屬投靠

5、高校畢業生

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戶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戶口掛靠中心;

或者學生可以要求將戶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戶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

遷移戶口的方式有很多種,包括具有合法固定居住地的居民遷移戶口,有相對穩定職業和生活來源的人遷移戶口,透過人才引進的方式遷移戶口,透過投靠親屬,夫妻掛靠,子女投靠入戶的方式遷移戶口以及高校畢業生透過用人單位,掛靠集體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