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在北京無房戶戶口怎麼辦?

1、如果單位有招調集體戶口的資質,可以將個人的戶口遷戶單位掛靠。

外地戶口在北京無房戶戶口怎麼辦?

2、如果沒有單位的,可以將戶口掛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場,可以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及戶籍代理,交納管理費,戶口就可以轉入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籍(託管)。

3、可以作“親屬投靠”申請遷入近親屬的戶口,非直系親屬投靠落戶辦理很麻煩,最基本的需要落戶到的戶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去派出所辦理同意遷入。

由掛靠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對本區、縣內掛靠的,申請人持遷入地派出所批准證明、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持戶口遷移證、親友戶口簿、親友家庭戶戶主簽名的掛靠戶口責任書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對跨區掛靠戶口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審覈後報分局簽發《戶口準遷證》,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書面申請、聯繫電話、通信地址;

(2)親友家庭戶戶主簽名的掛靠戶口責任書及其戶口簿;

(3)本人及被掛靠人居民身份證;

(4)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

(5)落戶地村居或單位出具長期居住證明和接收證明。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

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以及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進行。

但由於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應該在諮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後,依據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然後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內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戶口是我國的每一個公民的重要的身份內容,因爲戶口是涉及到公民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項的處理以及我國的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社會管理的,此時是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加註意戶口的管理內容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的,避免出現侵害自己的權益的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