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上海產假多少天

一、根據最新規定上海產假多少天?

根據規定上海產假多少天

上海產假是128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二、在上海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是怎麼規定的?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徵收社會撫養費外,給予以下處理:

(一)分娩的住院費和醫藥費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和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二)持有《光榮證》的,應退回《光榮證》,終止憑證享受的一切待遇,並退回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所享受的獎勵;

(三)系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系其他人員的,所在單位可以給予紀律處分;

(四)系農民的,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積。

第四十二條 機構和個人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四條衛生和計劃生育以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上海市規定的產假是128天,可是女職工也要知道,產假不是從一懷孕以後就開始休息的,正常情況下都是到生產前15天才開始休產假,懷孕期間,也不能以懷孕爲由,無故違反公司規章制度。